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02********1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24民初2061号 |
案号 |
(2022)赣0824执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翔应偿还原告郑国生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92544元(至2021年8月6日止),合计692544元,之后利息以6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郑国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000元,减半收取5500元,保全申请费4120元,保全保险费1800元,合计11420(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郑国生负担600元,被告黄翔负担108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