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5********41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10民初6328号
案号
(2022)津0110执6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军粮城中心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瑜给付原告天津市东丽区供销社东丽商场租金260000元;执行办法:被告自2021年8月起至2021年12月,每月30日前给付原告租金20000元,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租金16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00元,由被告姜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2-02-17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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