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5********41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10民初6328号 |
案号 |
(2022)津0110执6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军粮城中心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瑜给付原告天津市东丽区供销社东丽商场租金260000元;执行办法:被告自2021年8月起至2021年12月,每月30日前给付原告租金20000元,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租金16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00元,由被告姜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