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守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84********1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005民初2026号 |
案号 |
(2022)黑1005执恢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王守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范军借款200000元、利息506000元,并以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5%给付范军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