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来志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02********1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502民特964号
案号
(2022)晋0502执3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来志勇应偿还薛郭军借款本金35000元。自2021年9月起,每月底前偿还薛郭军借款本金1000元,2022年1月31日前全部偿还完借款本金35000元;二、如来志勇有任何一期逾期,薛郭军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由来志勇支付利息(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自2021年8月21日起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2-14
发布时间
2022-03-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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