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荣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102********1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423民初2298号
案号
(2022)粤1423执2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梅州富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被告甘肃东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曾荣亮、高娜确认三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10000元。三被告在2021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80000元,剩余130000元从2022年2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7.6%计算利息,自2022年2月起每月16号之前向原告偿还款项不低于5000元,在2023年1月16日前还清全部款项。(原告收款账户户名:梅州富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镇分理处,账号为80020000017078470)如被告甘肃东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曾荣亮、高娜有任何一期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梅州富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有权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剩余款项,并且逾期款项按照年利率15.4%计算利息。二、案件受理费2225元(原告已预交)、诉讼保全费216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甘肃东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曾荣亮、高娜承担,三被告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径行支付给原告梅州富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顺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2-23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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