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1********299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09民初9579号
案号
(2021)苏0509执84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斌确认结欠原告曹磊货款64700元,并于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的每月28日前给付原告曹磊10000元,于2022年3月28日前给付原告曹磊4700元。(款项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户名:曹磊,开户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舜湖支行,账号:6231100002730514)二、如被告李斌任有一期未按期支付,则原告曹磊有权就被告到期未履行款及未到期款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曹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原告与被告之间就本案所涉纠纷全部了结,今后再无纠葛。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起生效。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09元,由被告李斌承担,并于2022年3月28日前直接给付原告曹磊,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当事人拒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22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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