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驻马店市驿城区鑫丰食品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75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702民初2913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恢6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驻马店市驿城区鑫丰食品厂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偿还追偿款558024.91元,被执行人曹宁、田耀辉及刘长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9-09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彭卫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02MA40E7KW9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驻马店市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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