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宗耿石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7********D18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781民初7号 |
案号 |
(2021)粤0781执3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91212601714】。一、被告谭新权、江门市宗耿石材有限公司确认拖欠原告吕永新石材款1447706元,被告谭新权、江门市宗耿石材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2月15日前支付第一期欠款650000元给原告吕永新,余下欠款797706元,被告谭新权、江门市宗耿石材有限公司应自2021年3月起分36期支付完毕,应于每月的10日前支付22158.5元给原告吕永新至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止。若被告谭新权、江门市宗耿石材有限公司有一期逾期或不足额支付,原告吕永新有权就余下所有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8914.67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共13914.67元由被告谭新权、江门市宗耿石材有限公司承担,在最后一期付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吕永新。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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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谭新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3MA53W5D18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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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蓬莱路1号首层21-24轴自编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