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一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3********3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702民初13234号 |
案号 |
(2022)豫1702执5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一锋欠原告韩宁洲劳务费8400元。被告李一锋于2021年2月15日前一次性向原告韩宁洲支付所欠劳务费8400元。原告韩宁洲同意。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用136元,减半收取68元,由被告李一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