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一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3********3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702民初13234号
案号
(2022)豫1702执5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一锋欠原告韩宁洲劳务费8400元。被告李一锋于2021年2月15日前一次性向原告韩宁洲支付所欠劳务费8400元。原告韩宁洲同意。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用136元,减半收取68元,由被告李一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21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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