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01********086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702民初6485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65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甜自愿于2021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所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截止至2021年3月10日的欠款本金94327.73元、利息1750.11元、违约金2117.4元,共计98195.24元,及自2021年3月11日起的利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同意。案件受理费用2256元,减半收取1128元,由被告李甜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2-03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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