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02********7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102民初10914号 |
案号 |
(2022)鲁1102执1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强欠原告宋子敏借款本金115000元及利息(以115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种类贷款利率四倍,自2021年8月18日起计算至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止),被告冯强于2021年12月23日前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被告冯强于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被告冯强于2022年2月26日前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万元,被告冯强于2022年3月26日前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万元,被告冯强于2022年4月26日前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万元,被告冯强于2022年5月30日前给付原告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二、如被告冯强有任何一个笔逾期,不能按期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原告有权就全部未给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对此无异议;三、案件受理费2600元,已减半收取1300元,保全费1095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500元,以上四项费用均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3-08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