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威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1********99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222民初1595号 |
案号 |
(2020)皖0222执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繁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威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支付所欠原告安徽凯普卢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32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14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被告李世国对前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安徽凯普卢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40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1210元均由被告山东威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李世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繁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世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2MA3DFQ9981 |
登记机关 |
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福海路与正阳路交汇处东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