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军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322********7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112民初7414号 |
案号 |
(2022)湘0112执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徐军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何斯林支付租金84820元及利息(利息以未付租金为基数,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二、驳回原告何斯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3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319元,由原告何斯林负担359元,由被告徐军辉负担9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