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军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322********79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112民初7414号
案号
(2022)湘0112执6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徐军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何斯林支付租金84820元及利息(利息以未付租金为基数,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二、驳回原告何斯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3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319元,由原告何斯林负担359元,由被告徐军辉负担9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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