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02********0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81民初401号 |
案号 |
(2022)赣0881执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海庆、雷英所欠原告刘艳萍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11万元,合计36万元,此款由被告王海庆、雷英于2021年11月30日前归还16万元,剩余20万元于2022年8月30日前还清;二、如若被告王海庆、雷英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刘艳萍可就被告王海庆、雷英所欠全部借款本息申请强制执行;三、其他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8350元,减半收取4175元,由被告王海庆、雷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