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小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726********27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802民初8203号
案号
(2021)晋0802执43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魏小荣归还原告王跃军借款20000元,于2021年11月15日前归还10000元,剩余10000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支付方式:微信转账;二、如被告魏小荣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跃军有权就剩余未还款项向盐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魏小荣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2-02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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