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223********59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16民初16938号
案号
(2021)津0116执145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天津开发区华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148元;二、被告鞠克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天津开发区华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53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9-15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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