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易成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02********21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1102刑初481号
案号
(2022)桂1102执3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易成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8日起至2019年7月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易成行退赔被害人白梅青人民币33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2-07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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