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成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02********21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102刑初481号 |
案号 |
(2022)桂1102执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易成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8日起至2019年7月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易成行退赔被害人白梅青人民币3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