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艳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11********32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705民初1086号 |
案号 |
(2021)粤0705执57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80218607440】。1、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的借款本金590736.56元及利息(借款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8日)内利息(含复利)按照《个人贷款合同》约定利率计付;借款期限届满之后的利息按照《个人贷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及律师费1829.02元。2、被申请人名下的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25号之二1802室房屋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款项优先偿还给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