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2********11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291民初501号
案号
(2022)皖0291执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圣财社保垫付款6657.05元。二、驳回原告李圣财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明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7467841129
登记机关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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