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长沙广隆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171T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6民初6755号
案号
(2022)沪0116执11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长沙广隆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紫荆花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货款223,757.56元以及以223,757.56元为基数计算的逾期利息损失(自2020年6月2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计算);二、被告刘启对被告长沙广隆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上述第一款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紫荆花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656元,由原告紫荆花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负担50元,被告长沙广隆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刘启共同负担4,606元。本案公告费690元,由被告长沙广隆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刘启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2-02-15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591006171T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389号东澜湾嘉园高层区2栋2306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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