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02********1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102民初5541号 |
案号 |
(2022)鲁1102执1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汪洋欠原告贺富强货款448617元,被告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付270000元,剩余178617元于2020年1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汪洋每有任意一期未足额付款,被告汪洋应支付原告利息(利息自2018年3月27日起以未还款总额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直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日照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垫付后,有权向被告汪洋追偿;四、案件受理费8029元,减半收取4014元,由被告汪洋承担(原告现行垫付,被告于2020年10月1日前随第二笔一并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