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旭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0********LL1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24民初7683号 |
案号 |
(2021)苏0324执48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南旭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欧小军自愿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江苏中盟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货款671000元;二、其余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三、如被告湖南旭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欧小军未按时足额履行给付义务,须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10万元;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5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575元,由二被告承担(于履行付款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欧小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00MA4RD6LL1W |
登记机关 |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联福社区郴江路湘南石博园一期一栋10楼10B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