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葫芦岛市绥中鑫宏科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6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秦民终字第1053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海法执字第02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李玲、刘东生于2015年8月12日前偿还刘锐借款277万元人民币及利息,葫芦岛市绥中鑫宏科贸有限公司、绥中鑫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28960元和保全费5000元有李玲、刘东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5-08-14 |
发布时间 |
2016-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421689678494U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绥中县滨海经济区前所镇洪家村25号31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