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日照鲁海石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937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103民初3529号 |
案号 |
(2020)鲁1103执3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日照市惠发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支行借款本金2 940 000元;被告日照市惠发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支行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超过借款期限未还清,逾期利息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6月5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年利率6.3075%上浮50%计算);被告日照鲁海石化有限公司、日照永鑫嘉岛淀粉工业有限公司、韩凯、王红、韩东格、宋万福、韩正娟、王文、许欣、张伟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给付义务在最高额本金2 950 000元范围内及其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日照市惠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 619元,减半收取15 310元,由被告日照市惠发食品有限公司、日照鲁海石化有限公司、日照永鑫嘉岛淀粉工业有限公司、韩凯、王红、韩东格、宋万福、韩正娟、王文、许欣、张伟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时间 |
2020-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万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34937346779 |
登记机关 |
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官草汪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