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爱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5********61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702民初11093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恢7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魏爱丽拖欠原告李振兰134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8月2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自愿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本金500000元(利随本清),被告自愿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本金500000元(利随本清),被告自愿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本金340000元(利随本清)。原告同意。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9-16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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