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溧阳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4********220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623民初9518号 |
案号 |
(2022)皖1623执8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溧阳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谢好养工程款4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9月27日起至全部款项清结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即年利率3.85%);二、驳回谢好养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66元,减半收取4183元,由溧阳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81301894220U |
登记机关 |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溧阳市溧城镇天目路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