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富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825********457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8执840号
案号
(2021)粤0825执14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张富豪向申请人杭州凡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租金,按照月租金369元的标准,自2020年6月30日计算至合同解除之日2021年1月4日为2583元,并继续按照月租金369元的标准,自2021年1月5日起算,两项部额不超过4128.85元。本案仲裁费300元,由被申请人张富豪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闻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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