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州飞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4********280K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91民初3791号
案号
(2021)苏0591执69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常州飞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林支付劳务费290000元;二、驳回原告张林的其余诉讼请求。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25元,由被告常州飞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张林负担,本院不予退还,被告常州飞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张林。第6页共7页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史云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4798312280K
登记机关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钟楼区新闸街道新庆路18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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