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绥阳安佳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3********9JX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民终6332号 |
案号 |
(2021)黔0323执2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绥阳安佳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赔偿潘国云各项损失共计243000元;二、若潘国云此后有新的损害事实发生,可就新的损害向绥阳安佳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主张权利;三、潘国云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纠纷就此终结;四、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72元,由潘国云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688元(潘国云、绥阳安佳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各预交2344元),减半收取2344元,由潘国云、绥阳安佳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各负担1172元;五、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经潘国云本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勇、李德玉,绥阳安佳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汪伦于2021年9月13日签字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柯金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23MAAK489JXH |
登记机关 |
遵义市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