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祥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9********1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0民终1446号 |
案号 |
(2021)桂1081执16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如下:一、被告彭祥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移交靖西市人民政府与广西合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靖西市“靖西.东盟五洲边贸城”项目投资协议书》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1025201900131号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1025201900131号原件以及被告保管的广西合顺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发票专用章、公司账户密钥给原告广西合顺置业有限公司;二、被告彭祥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广西合顺置业有限公司多支付的劳务费11795000元;三、驳回原告广西合顺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