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洪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24********3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522民初206号 |
案号 |
(2021)黑0522执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洪友、叶长辉于2021年6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薛俊英借款本金207000.00元,利息80745.00元(利息截止到2021年3月29日前),本息合计287745.00元;二、如被告罗洪友、叶长辉不能在2021年6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借款本息(先息后本),应就剩余借款本金自2021年3月30日开始至给付完毕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给付原告薛俊英利息;三、被告罗洪友、叶长辉于2021年6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诉讼保全费1170.00元;四、诉讼请求中2019年8月9日欠款114000.00元,原告另行主张;五、其它事宜双方互不追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