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洪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24********33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0522民初206号
案号
(2021)黑0522执3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友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洪友、叶长辉于2021年6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薛俊英借款本金207000.00元,利息80745.00元(利息截止到2021年3月29日前),本息合计287745.00元;二、如被告罗洪友、叶长辉不能在2021年6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借款本息(先息后本),应就剩余借款本金自2021年3月30日开始至给付完毕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给付原告薛俊英利息;三、被告罗洪友、叶长辉于2021年6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诉讼保全费1170.00元;四、诉讼请求中2019年8月9日欠款114000.00元,原告另行主张;五、其它事宜双方互不追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友谊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8-03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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