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6********1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1025民初993号 |
案号 |
(2022)赣1025执1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斌尚欠原告刘国军炮斗、挖机作业费81960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41960元,2022年1月28日支付40000元;二、若被告吴斌未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时还款,则视为剩余款项履行期限提前届满,原告刘国军可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三、若被告吴斌未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时还款,利息自2016年8月30日按月利率1%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414.48元,减半收取1707.24元,被告吴斌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