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028********2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1028民初2985号 |
案号 |
(2022)冀1028执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王亚琴钱款174500元并支付利息(以174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年利率4.75%的四倍标准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4倍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