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永兴天地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0********749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23民初1094号 |
案号 |
(2022)湘1023执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永兴天地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曾德保履约保证金2600000元(曾德保通过刑事追赃由张自力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二、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华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永兴天地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返还的上述保证金承担连带责任三、限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华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曾德保支付停工补偿262600元、入口区已完工工程款800000元、保证金450000元,共计1512600元;四、永兴天地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华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的上述1512600元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曾德保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252.2元,由曾德保负担9410.9元,由永兴天地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华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44841.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和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23685015749Q |
登记机关 |
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永兴县悦来镇玉泉村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