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滕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102********13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102民初6617号
案号
(2021)鲁1102执46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滕涛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滕悦涵2019年3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抚养费共计52000元;二、被告滕涛自2021年6月份起每月20日前支付原告滕悦涵当月抚养费2000元,直至原告滕悦涵独立生活为止;三、驳回原告滕悦涵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1-09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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