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523********0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523民初15号
案号
(2022)冀0523执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杨斌给付原告李鑫借款本金40000元;二、被告杜国华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被告杨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内丘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2-02-14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