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红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9********67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32民初1509号 |
案号 |
(2021)冀0132执12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红星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蓝橙(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05,275元及滞纳金1056.12元(共计106,331.12元)。二、被告张红丽对以上条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蓝橙(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13元,保全费322元,由被告张红星、张红丽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