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祥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303********6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303刑初295号
案号
(2022)黔0303执1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谢香梅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被告人张波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三、被告人曾祥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四、被告人卢大发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五、被告人张忠旭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七、被告人陈江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八、被告人冯立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十、被告人庞才华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十一、被告人陈大军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十二、被告人罗德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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