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刁山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1********73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202民初11182号 |
案号 |
(2022)皖0202执10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刁山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沈继苹工程款81262元;二、驳回原告沈继苹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24元,由被告刁山青负担916元,原告沈继苹负担70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