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桂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6********56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302民初1172号 |
案号 |
(2022)桂1302执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何桂琼与被告黄恒参离婚;二、女儿黄欣月、黄欣雨由被告黄恒参抚养;三、原告何桂琼支付原告2013年8月至2021年4月间的小孩抚养费74400元;四、原告何桂琼从2021年5月起,于每月28日前向被告黄恒参支付每个小孩抚养费500元,至两个小孩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75元(已交纳),被告负担75元(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6 |
发布时间 |
2022-03-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