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2********3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1226民初258号 |
案号 |
(2021)黑1226执9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冯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胡跃金借款本金18,000元及利息10,800元(自2016年3月4日按月利率1%计算至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5日以后利息顺延计算至偿还借款之日止),合计28,800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偿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080元,由被告冯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