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02********12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302民初4524号 |
案号 |
(2022)湘0302执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冯云浩投资本金及利润共计37,719元。二、驳回原告冯云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40元,减半收取370元,财产保全费420元,合计790元,由被告唐淼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