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6********38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2民初15641号 |
案号 |
(2022)苏0582执1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林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宁支付价款6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被告林涛负担,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缴纳至本院。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