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贤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6********5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09民初9535号 |
案号 |
(2022)苏0509执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万焱织染有限公司、陈贤军确认结欠原告陈涛、甘鸿禄货款45000元,被告苏州万焱织染有限公司、陈贤军于2021年10月30日前付23000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付22000元。二、如被告苏州万焱织染有限公司、陈贤军有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则需支付违约金20000元,原告陈涛、甘鸿禄有权按照42000元中的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20000元一并申请执行。三、原告陈涛、甘鸿禄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就本案纠纷一并了结,再无纠葛。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23元,由原告陈涛、甘鸿禄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