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邵同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2********3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302执8740号
案号
(2021)粤1302执恢10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51202612513】。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合计120000元,该赔款自2019年12月起到2020年6月1日,每月28日前支付20000元给被上诉人,履行期为6个月,赔款支付到被上诉人指定账户:户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账号:441162292018150022269,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如上诉人超过两期未履行赔付义务,被上诉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履行款项;被上诉人自收到全部款项120000元后,双方互不追究事故责任,本次事故赔偿责任终结;一审诉讼费2727元,由上诉人承担1363元,直接向惠城区人民法院缴纳,由被上诉人承担1364元(已缴纳);二审诉讼费50元,由上诉人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发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邵同千负担,上诉人邵同千多缴交的25元由本院退回。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已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03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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