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家港磊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514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82民初9989号
案号
(2022)苏0582执11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家港磊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会昌县华美石业有限公司货款89248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89248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其中以866980元为基数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在执行中以310996元为限)。二、被告刘善喜对被告张家港磊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判决第一条履行义务中的866980元及对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6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362元,由被告张家港磊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刘善喜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至本院诉讼费账户。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宝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1MY05144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晨阳南新村晨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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