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发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1********60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303民初7608号
案号
(2022)黔0303执5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贵州万盛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程发强支付原告成都市宏汇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材料款1,760,74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5.39%计算至款项结清之日止),此款由被告贵州万盛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程发强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100,000.00元,2022年3月15日之前支付100,000.00元,2022年8月30日之前支付200,000.00元,余下本金及利息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二、如果被告贵州万盛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程发强未按本调解协议约定的任意一期期限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则原告成都市宏汇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贵州万盛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程发强尚欠全部材料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成都市宏汇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93.00元(已依法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贵州万盛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程发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26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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