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思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11********40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09刑初49号 |
案号 |
(2022)苏0509执6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马晴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刑期的终止日顺延。即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31年9月23日止),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吴思梦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刑期的终止日顺延。即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三、继续向被告人马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六千二百元;向被告人吴思梦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九千三百三十八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