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湘潭高新区摩西人文健身中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24303********LF2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04民初2390号 |
案号 |
(2021)湘0304执2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旷博文、湘潭高新区摩西人文健身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梁志波归还借款本金132030元(利息以13203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从2018年5月7日起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若有偿还本金,相应核减计算基数);二、驳回原告梁志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4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3500元,由被告旷博文、湘潭高新区摩西人文健身中心负担3400元,原告梁志波负担1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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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旷博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30300MA4PAKLF2C |
登记机关 |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 |
注册地址 |
湘潭市高新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金街2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