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纳朋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121********1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302刑初192号
案号
(2021)宁0302执32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王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未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7年10月13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何金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未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4日起至2027年1月3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纳朋立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未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买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已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6月8日止。)五、随案移交违法所得44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六、依法追缴被告人王涛违法所得6000元,追缴被告人何金明违法所得5700元,追缴被告人纳朋立违法所得2400元,追缴所得款项依法上缴国库;六、作案工具:蓝色vivo牌y9s(串码865569045450796)手机一部、蓝色vivoy3(串码863861044022813)手机一部、金色打令vr(串码862900030177479)手机一部、黑色华为牌荣耀10(串码866525045685004)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11-12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